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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

更新时间:2025-07-06 21:54:43

我叫胡进荣,这是我第二次进入公司了。

每次吞服那颗被公司称为“后悔药”的胶囊之后,我的记忆都会从服下的节点开始折叠——只是我第一次服用时就知晓的,也许独属于我个体的体验。

你不要着急,体谅一下,三颗后悔药把我的记忆搅成一团烂泥,就像我那个三次降生都没有带来福祉的儿子一样。

啊?对啊,它们的共同点,都是变成了一团烂泥……

我想起来了,我的第一段人生,在Z市南岸的工厂区。那年我十八岁,她也十八岁,我……

不对,这是第二段人生……你知道吗?人在做梦的时候,理智是无法构筑逻辑的,所以梦没有逻辑;但是人渴望事件之间存在因果、世界运行服从于逻辑。

但梦会先让你看到,等你想明白发生了什么,就要等到梦结束的那刻以后。

语病?可文中的是序并影顺读不响阅。

你没听懂?可是中文的顺序并不影响阅读……好吧我知道了。

我的意思是,人生就像梦一场,很多事情服从于一个更庞大的逻辑系统,当它突然把你认识外的事件转动到你面前时,你就会产生“天降横祸”的感觉。

我想清楚了,我从头给你捋一遍,这是我的第一段人生。

我出生在Z市南岸的工厂区,普通工人家庭。那个时候大家都很穷,至少在认识上是这样的,所以大家都惯于自修屋厝,居陋室食淡饭。

反正大家都一样,孩子在家附近疯跑,纠集成群玩闹嬉戏,打架斗殴,输了的哭鼻子回家、昂着鼻血泗流的脸展示自己的胜利。

然后上一样的小学,读得差的找个好师傅接着挨揍、学一门技术养家糊口;读得好的进中学,赌孩子是一颗读书种子,将来不至于一身油泥。

我不会读书,也没想到我的小弟不是花木兰,而是祝英台,我觉得这是我第一世吃亏的主要原因。

祝英台的家,应该是在一条溪渠边上,他家里只有一个卧床的父亲,她——额我刚才是不是说错了?嗯,她其实是女的。

她母亲常年在市区做工,一些姨婶都传,是做那个的,所以才把她装扮成男孩,还放在家里养。

如果你也看过一些反映娼妓生活的杂书——你看过?那你也知道……

对对对,只有旧社会,那些在妓馆里的妓子,生下其父不明的女孩之后,为了避免丧尽天良的老鸨过早地逼迫自己的女儿接客,才会这样做。

那你应该也知道……

对,那帮长舌妇的灵感就是来源于那些杂书。其实我去看过,她母亲在市里的餐馆工作,一个人打两份工。她考上高中以后,还兼着一个洋快餐的活计。

你知道的,洋快餐雇工的考核很严,她母亲的身体肯定是没问题的,就是那双手,常年浸渍在洗剂和冷水里,早成老树皮了,也就剩下一张俏脸……唉。

你是哪年出生的?哦,小子,你年纪不大,懂得蛮多的嘛……

你今年也**十了?讲笑,那林北不就快六十岁了……对啊,不对不对,我接着讲。

我讲到哪里了?祝英台上高中了?那那个猪哥……猪哥没说?就是那个被打一脸血还昂着脸展示胜利的……我没说他名字吗?

那小子姓朱,家里有个好爹,把厂子卖了个“好”价格,让他家鸡犬升天了。

别急,我这不是马上要说了吗?朱家老一辈才算得上人,那二老极力反对老朱侵吞国资,奈何这小子背后撑腰的……比他们脸大。

厂子卖了,新老板肯定要换雇工啊,虽然厂长还是那头老朱。

那头老朱有钱之后哪肯继续住这种平房?当然是搬走了,那帮长舌妇倒传成“这是职工的胜利,我们把卖厂求荣的朱厂长排挤走了”

但是老一辈的不愿意走啊,那头小朱就有借口回来了,尽孝道嘛。

至此,让我生活坠入魔窟的条件就凑齐了。

升上高中的美貌女诸葛、卖场求荣的朱二代,还有没有文凭只有肌肉的——我。

那是一个雨夜——别打岔,我也觉得老套——一个男人闯入女诸葛家,当着她卧病在床的父亲的面强暴了她。

当晚,警察就控制了小朱——作为关键证人——他指控,是一位工厂下岗雇工的孩子——就是我,胡进荣强暴了女诸葛。

这个强奸犯特别猖狂啊,警察在凌晨两点破门而入的时候,他竟然还安睡如婴孩,简直是无法无天。

办案人员在他的房间里搜出了女诸葛的贴身衣物,上面还有这个强奸犯的体液。

哦,他们说是我干的,我真没干。

那就是负隅顽抗,必须出重拳;不招供?那就是消极对抗,没关系,证据链完善,零口供结案!

强奸犯在牢里蹲了一年,母亲哭死了;强奸犯在牢里蹲了五年,父亲病倒了。

老朱家很贴心地垫了医药费,要没这一出,我还不会怀疑他们呢,要不怎么说“坏人费尽心机,不如蠢人灵光一现”呢?

第七年,父亲走了,我还要蹲八年。

第十二年,朱家的老辈子终于还是撒手了,于是朱家垮了,捎带手的,我这个强奸犯也被平反出狱了。

你知道要复仇的人最难受的是什么吗?对,仇家没了。我什么也没有了,父母因我蒙冤,屈辱至死;即使沉冤昭雪,亲戚朋友也对我另眼相看。

工作?出狱的时候我已经四十岁了,我没见过BB机,更别提小灵通了。但大街上大家用的叫什么?智能机。

但是街坊塞给我一个孩子,她们说,这是我的种。

我气笑了,问她们,那孩子妈呢?

她们说在南山。

哦你不知道,南山是一个公共陵园。我去了一趟,原来女诸葛、祝英台、花木兰真的姓木,她单名一个“颖”字,脱颖而出的颖。

你说说,她家里咋想的?你要脱颖而出,要么你得够硬,要么你得够尖。

木颖,可不就让猪蹄踩碎了吗?

那段人生我很少哭,差不多就是以泪洗面这样吧。特别是在知道木家的遭遇以后。

孩子——当然是朱的种,我再说一遍,我没干过——是在半年后显怀的,木颖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。老木和老母当然不同意,但她说,这孩子是罪证。

那还有什么说的?生呗,即使告状不成,这个崽也能成把柄;再不济,罪血也能浇恨墙。

但是孩子在产房发声的那晚,老木连同房子让人点了,老母带饭的路上让车碾了。

木颖从昏厥中醒来时,看到的是小朱的阴笑,她大概是思考过的,第二天下午抱着孩子从病房窗口一跃而下,但问题是她住在二楼。

嗯,这是我第一次服下胶囊时看到的。你看你,又急,不许再打断我了。

结果就是木颖死了,孩子没事,也没人注意到这件事。对于朱少来说,木颖不过是年少时不可得之物,得到了,也就那样吧。

至于二楼怎么能摔死人——这是朱少的愿望,怎么有不实现的道理呢?

然后这个小小朱就回家了,一直到十一年后,朱家老辈子过世,他名义上的爹平反出狱。

其实我也想不通,我都被平反了,怎么还能变成他名义上的爹呢?

而且这小子也没学好,这是我更纳闷的地方,木颖的聪慧和小朱纯粹的坏怎么能在他身上结合得这么天衣无缝呢?

我给你数数他都干过什么,在引水渠里下驴药、往小卖铺茶叶蛋里掺童子尿、帮小学食堂处理猪下水留点大料……

这小子就是一下三路战神,干的全是下三滥狠活儿啊!

什么叫喝自来水的时代,往引水渠下驴药没用?你知不知道那条渠有多少猫猫狗狗喝水?甘霖呐那个月别说走夜路,大白天看见猫狗都得赶紧跑!

和我有什么关系……那条引水渠的管理员就是林北辣!

那林北肯定是要进去喝茶的啊,那条渠汇入主流之后就在自来水厂的取水范围里啊,林北还走得脱?

那个死小子干这事的时候都满十八岁了,对,我说的事情是倒序,那小子打小就不学好,下驴药是林北知道的最后一件事。

二进宫之后,法院派了个公益律师来给我做法……哪蓝,哦,法律援助啦。

他很怪,问我走到今天后不后悔。

那我肯定很后悔啊,早知道有那么一出,林北那个晚上就该和师父去喝酒;早知道有这么一出,林北就不该想着照顾木颖的崽。

那个律师又问我,如果有后悔药,我愿不愿意支付代价。

林北哪还有代价可以支付?林北当然愿意啊。

然后他就从口袋里掏出手枪给林北来了一颗后悔药,林北的人生就重来了。

他最后跟林北说,关窍在木颖身上,劝林北见义勇为,人生会大不一样。

林北再睁眼又变回小孩了,那小朱在我面前耀武扬威,林北气不打一处来,上去就是一拳,在他脸上开酱油铺,开完就哭着回家找爹妈。

十几年没见的爹妈风华正茂,在家合计着给我整个弟弟妹妹呢,林北又挨一顿揍。

那我肯定老实了啊,我又去找木颖,她还劝我好好读书,读书?读个*,我就是做狗也不……

读!读的就是书,一命二运三风水,四积阴德五读书。重来一世,林被要靠双拳打破家徒四壁,利斧劈开穷困牢笼。

这一次我和木颖考进同一所初中,然后又被她远远甩开。好在林北也不是吃干饭的,又和她考进同一所高中,虽然我是录取名单的最后一名。

你就说我考没考上吧!

然后?然后我千叮咛万嘱咐,告诫木颖住校读书,她的老木我来看护,那一个罪恶之夜还是把我眷顾。

雨夜,醉醺醺的小朱破门而入,我正给老木擦屁股呢。那小子扑上来又撕又咬,我的拳头贯彻我的意志,打得他又吼又叫。

事后民警同志建议我去医院打狂犬疫苗,这小子指不定带点儿大病;学校领导也很关切,毕竟我这属于是见义勇为;父母的心疼溢于言表,如果我爹能放下皮带那就更好。

总之,这一劫我算是过了。

我养好伤回学校上课那天,跨马游街都算是低调说法了,那是林北第一次国旗下讲话,全校师生把我当榜样敬仰。

林北上一世过得浑浑噩噩,死得是迷迷糊糊;这一世不说求个大富大贵,至少也不用遭那么大罪。

然后各班带回,木颖找到我,想让我携美而归。

小子,你知道那种惊喜从天而降的感觉吗?我本不奢求美眷,但她依然垂青于我。

那年,我十八岁,她也十八岁……我人生中正常的部分就到此为止了。

对,相较于后来发生的事情,第一段人生反复蒙冤都算是正常的了。

春宵一度又一度,木颖的情意倒转一百八十度,经过那夜疯狂的袒露,我们几乎不再把心声吐露。我也对此充满疑惑,难道木颖只把我当作礼物?

半年之后,我和老父在阳台泡茶,看远山如黛,红霞横空如匹练。

夕阳无限好,只是近黄昏。日落西山,木颖踏月而来,塞给我一只肉色小崽。

这小东西还不及我一根中指长,就像熊猫幼崽——你应该见过吧?

不等我发问,木颖告诉我,这是我和祂的孩子。

我说老妹儿你把我当傻*是不?就这小不丁……真可爱,我要把它放进碗里搅拌一下……

你别这么看我,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产生这种念头。木颖听了特别开心,从手臂上撕下一条血肉交给我,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。

我把左手的骨头拆出来,用厨房的碗把那个小东西、我的指骨和木颖的肉混合均匀,那团肉泥又变回原样,从碗里爬出来。

它真的很可爱,是你无法理解——当然,现在我也没法理解——的那种可爱,为了避免污染,我就不展开描述了。

我带着它回到阳台,月光洒在它的……脸……上,难以想象的血液从它顶部的小孔奔涌而出,把月亮也染成了红色。

然后血海消失了,好像只是幻觉。红色的月光又照耀在它的脸上,使它长出另外两个脑袋。

一个像木颖,一个……

看不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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